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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德州陵城区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110人简章(7月24笔试)

来源:仕图医考      138      发布时间:2021-07-03

为进一步优化我区事业单位人员结构,提高事业单位人员素质,增强事业单位发展活力,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关于印发山东省实行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鲁人社发〔2017〕53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等有关规定和要求,2021年德州市陵城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10名卫生类工作人员(具体岗位见附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应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四)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80年7月8日以后出生);

(六)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应届及择业期(二年)内未落实过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可报考面向应届毕业生招聘的岗位。应届高校毕业生,是指在国内普通高等学校或承担研究生教育任务的科学研究机构中,由国家统一招生且就读期间个人档案、组织关系保管在就读院校(或科研机构),并于2021年毕业的学生;择业期内未落实过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是指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的择业期(二年)内未落实过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留学回国人员可以根据自身情况报考符合条件的岗位,其中,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7月31日取得国(境)外学位的留学回国人员,未落实过工作单位的,可以报考面向应届毕业生招聘的岗位。

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以及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认可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职业资格的高级技校或技师学院全日制毕业生,可分别按照全日制高职(大专)、本科毕业生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应聘,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公办中小学教师应聘,须经县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

应聘人员学历所载专业应当与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相一致。除2021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学历证书、资格证书(岗位要求的)应于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外,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所有资格、资质及证书,应聘人员均须于2021年7月8日之前取得,其中留学人员报考的,采取“承诺+容缺”方式,允许先行参加考试,并于考察前提供教育部门学历认证材料。

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以2021年7月8日为截至日期。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作为工作经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曾受过刑事处罚、曾被开除党籍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

2.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3.现役军人;

4.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 号)规定回避情形的岗位;

5.已在德州市陵城区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正式在编人员(含试用期人员、备案制人员),一律不得应聘;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

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

报名网址:德州市陵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http://www.dzlc.gov.cn/n31312550/n31312650/n31329020/index.html)

1、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2021年7月8日9:00—7月12日16:00

查询时间:2021年7月8日11:00—7月13日16:00

报名人员登录报名网址进行报名,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个人信息资料,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人员需点击“提交审核”方可进入审核流程,招聘单位审核前,可修改报名信息,修改后需重新提交审核。单位初审通过,报名信息不能更改。应聘人员必须使用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间截止后(2021年7月12日16:00后),未通过审核考生将不能修改和提交个人信息,请考生尽早完成报名,并及时查看个人报名系统审核状态,避免因各种原因错过报名时间。

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名资格。

鉴于设置专业要求时参考的专业目录未能完全涵盖旧专业、新兴学科、国外学科等,请应聘人员及时查阅教育部制定的现行高等教育专业目录和人社部制定的全国技工院校专业目录,核实是否属于参考专业目录中的专业。如应聘人员所学专业不属于现行专业目录中的专业,且认为所学专业为招聘岗位专业条件设置的近似专业,应当主动联系区卫健局介绍基本情况。必要时,应当提供相应的主干学习课程等证明材料。区卫健局将根据招聘岗位的履职需要,认定是否属于近似专业。现行专业目录中已明确的其他专业不再作为近似专业予以认定。

2、单位初审

初审时间:2021年7月8日11:00—7月13日16:00

报名人员提交信息2小时后招聘单位可进行初审,要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并认真进行资格审查,确认初审结果。对具备报名资格并符合应聘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未通过初审的,要说明理由;对提交材料不全的,应注明缺少的内容,并退回报名人员补充。网上报名期间,招聘单位应安排专人接听咨询电话,提供咨询服务。

3、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21年7月8日11:00—7月14日16:00

应聘人员在待审核期满后至查询截止时间前登录网站,查询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德州市陵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网上缴费,逾期未进行网上缴费的,视为放弃。缴费成功人员于2021年7月19日9:00—7月24日9:30登录该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以及《德州市陵城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参加面试时使用)。

笔试考务费收取标准:每科40元。拟享受减免笔试费用的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应聘人员资格初审通过后,于7月12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6:00)将减免材料的电子版(拍照或扫描)发送至邮箱了lcqwjjrsk@dz.shandong.cn,并拨打电话0534-8828637进行确认。

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应聘人员,应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应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或者出具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核发的《山东省特困家庭毕业生就业服务卡》;残疾人应提交残疾人证。

报名结束后,对最终确定的应聘人数达不到招聘计划3倍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原则上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含)以上的,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紧缺岗位报考的人数与计划聘用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经市公开招聘主管部门同意,开考比例可降低至1:2。报考岗位因达不到开考比例而取消的,该岗位报考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岗位。为避免计划浪费,经区公开招聘主管部门同意,按照招聘单位相同、招聘岗位性质相同的原则,将核减和取消的计划分别调整至其他岗位。核减和取消招聘计划的情况,在德州市陵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予以公布。取消招聘岗位的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由本人申请,可改报附件中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请报名人员在确认缴费后,注意关注取消岗位公告,并保持通讯畅通。

4、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进入面试范围的应聘人员,须按区卫健局要求进行资格复审,如发生资格复审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的情况,以资格复审结果为准。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需按招聘岗位要求,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及《德州市陵城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进行资格审查。相关证明材料包括:

(1)所有考生须提交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和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须在2021年7月8日之前取得)、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验证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打印件、二代身份证,岗位对工作经历年限有要求的需提交工作经历证明。

(2)在职人员还应提交有用人管理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公办中小学教师应聘须提交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同意报考证明。2021年定向、委培毕业生还需提交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

(3)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应聘的,还需提供《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应聘的,还需提供《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4)留学回国人员应聘的,除需提供《简章》中规定的相关材料外,还要提供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应聘人员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cscse.edu.cn)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学历认证材料,在面试前与其他材料一并交区卫健局审核。已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但未获得教育部门认证的留学生应聘的,需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及有资质的机构出具的翻译资料,并作出于规定时间内可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材料的承诺。

区卫生健康局还审查应聘人员的应聘回避情况。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

三、考试内容和方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考试内容:

医疗类(A类)为公共基础知识、医疗卫生专业基础知识等。

护理类(B类)为公共基础知识、护理类基础知识等。

综合类(C类)为考试内容包括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科技知识、省情省况等基础性知识。

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的成绩。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

笔试时间:2021年7月24日上午9:00—11:00

考试地点及要求见准考证。

(二)面试

根据招聘岗位的招聘计划,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笔试后因无人达到合格分数线而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计划;达不到计划招聘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员。

参加面试的人员未按面试公告要求提交有关审查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因自动放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本次面试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进入面试的考生凭《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面试分卫生类和综合类,卫生类采用卫生专业基础知识面试方式,主要测试应聘人员从事卫生专业技术工作能力,综合类采用通用能力面试方式,主要是测试应聘人员从事本岗工作所必需的基本能力素质。

面试划定最低合格线,低于最低合格线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参加面试的考生每人缴纳考务费70元。

(三)总成绩及岗位排名的确定

全部考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考试总成绩及岗位排名在德州市陵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如同一招聘岗位出现总成绩同分者,采取疫情防控一线表现突出的城乡社区工作者、笔试成绩高者、学历层次高者依次优先的办法确定考察人选,以上条件仍相同者采取增加专业测试的方式予以确定。

四、考察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对放弃考察体检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范围的人员中,根据考试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

(一)考察

招聘单位成立考察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工作。考察可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要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二历一身份”等内容。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要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未处理到位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考察工作小组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写出书面考察意见。

(二)体检

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应聘者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不予聘用;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取消体检资格。用人单位或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费用由申请方负担。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医院级别不低于原体检医院,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未经区卫健局同意,应聘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

体检时处于妊娠期等原因不方便体检的,应提前提出暂缓体检申请。待身体条件允许时择日安排体检,同时重新进行考察。申请暂缓时限不得超过一年,逾期视为放弃聘用资格。体检暂缓者体检及之后的环节均不进行,须体检合格后再行安排,参加工作时间以实际聘用时间为准。

五、公示和聘用

考试、考察和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德州市陵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人员,由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由用人单位凭《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公立医院办理备案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六、纪律与监督

要严肃招聘工作纪律,严格按程序进行,招聘信息将及时在德州市陵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公示,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招聘工作全程接受相关职能部门的监督,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处理,对招聘工作中存在不诚信情形的应聘人员,纳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与诚信档案库;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依据《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国务院令495号)、《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监察部令18号)等有关规定给予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七、其他

在公开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

本次公开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书,不举办也不授权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未尽事宜,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相关规定执行。招聘后续工作有关通知、公告、公示等信息也将通过德州市陵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请应聘人员在报名、笔试、资格审查、面试、考察、体检、公示等期间,随时关注相关信息,保持报名时所留电话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应聘岗位资格条件、资格初审情况,请直接咨询各招聘单位(咨询电话见附件)。

附件:2021年德州市陵城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卫生类)岗位表

德州市陵城区卫生健康局

2021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