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续优化我市医疗卫生人才队伍结构,根据我市卫生健康事业发展需要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数量
本次公开招聘共计86人,具体招聘计划、招聘岗位及条件要求见附件1。
二、报名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三)有较强的专业理论功底和实践能力,能够适应岗位需要,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四)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应聘人员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82年9月13日以后出生);
(六)具备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七)曲阜市在编事业单位人员及实行总量控制备案管理人员,不得应聘。
毕业时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含技师)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的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全日制毕业生,可分别按照大专、本科学历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在职人员应聘的,须经有用人权限部门(单位)同意;已签订就业协议的2023年应届高校毕业生,须与签约单位解除协议或经签约单位同意。相关同意报名应聘或解除就业协议的证明材料,应于现场资格审查时提供。
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认可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得应聘。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回避情形的岗位。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
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
1、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2023年9月13日9:00-9月15日16:00
查询时间:2023年9月13日11:00-9月16日16:00
应聘人员登录“孔子故里·中国曲阜网(/)”的“部门导航”→“市卫生健康局”,选择“通知公告”专栏,如实填写、提交个人相关信息资料并上传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自专科以来实际取得的所有学历学位证书均须上传)。报名人员在招聘单位资格初审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报名信息一经招聘单位初审通过,不能更改。2023年9月15日16:00后,单位尚未初审或者初审未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不能再修改、补充报名信息。
应聘人员使用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应聘人员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查实后取消其报名资格。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2、单位初审
初审时间:2023年9月13日11:00-9月16日16:00
招聘单位根据报名人员填写的个人信息对报考人员进行网上资格初审,对具备报名资格并符合应聘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未通过初审的,要说明理由;对提交材料不全的,应注明缺少内容,并退回应聘人员进行补充。
3、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23年9月13日11:00-9月17日16:00
缴费标准:根据省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考务费的收取标准为笔试每人每科40元。
应聘人员在报名查询时间截止前登录报名网站,查询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为放弃。缴费成功后,下载打印《报名登记表》《应聘诚信承诺书》。请应聘人员随时关注报名网站发布的有关信息,并及时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
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的应聘人员,通过资格审核后,于9月16日16:00前将相关材料电子版(拍照或扫描)发邮箱 :rsk4893311@163.com,并拨打0537-4893417电话进行确认,邮件名称为“姓名+报考岗位名称+身份证号+手机号码”。
报名结束后,对应聘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含)以上的,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取消招聘计划的岗位,该岗位应聘人员可在规定时间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改报只能进行1次。报名人员在确认缴费后,须注意关注取消岗位公告,并保持联系方式畅通。
(二)资格审查
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对拟进入面试的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查。招聘单位应当选派专人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严格审查,并对资格审查结果负责。招聘单位还应审查应聘人员的任职回避情况。
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在规定时间内未提交相关材料的,视为弃权。因取消资格或弃权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对出现不符合应聘资格或弄虚作假等各种违规问题的,不论哪个阶段、哪个环节,一经查实,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
(三)考试内容和方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采用百分制计算。
1、笔试
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由曲阜市卫生健康局组织实施。笔试根据专业不同分为综合、卫生二大类,各类均考一科。综合类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科技知识等基础性知识。卫生类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医药卫生专业基础知识两部分,分别占整个试题分数的30%和70%,专业基础知识部分按医疗、中医、护理、药学不同专业分别命题。笔试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的成绩。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由曲阜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和曲阜市公立医院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笔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2、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
笔试结束后,根据招聘计划和笔试成绩按1: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选;按招聘计划比例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者全部参加面试。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计划;达不到招聘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放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照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面试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的面试成绩。面试成绩由考官当场评判,采取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综合计算平均成绩的办法,确定应聘人员的面试成绩,面试成绩在本场面试结束后统一向考生宣布。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应聘人员笔试、面试均参加且成绩有效,其考试总成绩方有效。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应聘人员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考察体检人选,同一招聘岗位出现考试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考察体检人选,笔试成绩也相同的组织加试。
面试成绩低于70分的不得进入考察体检范围。面试成绩及考试总成绩由曲阜市卫生健康局统一公布。进入面试人员需缴纳面试考务费70元。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察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并等额进行考察体检。考察和体检工作由曲阜市卫生健康局负责组织实施。
考察可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条件、提交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两历一身份”等内容。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要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并处理到位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
体检应在县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对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岗位实际参加面试的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聘用
对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曲阜市卫生健康局统一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作出结论。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办理聘用手续。
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最低服务年限5年。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本次招聘的公立医院备案制工作人员纳入事业单位人员控制总量实名制管理。招聘结果报曲阜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曲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并按有关规定管理。
六、其他
1、此次招聘工作的有关通知、简章、公示将在报名网站公布,请考生随时关注相关信息,报名时所留电话保持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2、此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
3、政策咨询电话:
曲阜市卫生健康局:0537-4893417
曲阜市人民医院:0537-6657061
曲阜市中医院:0537-4495318
曲阜市精神病防治院:0537-7355901
曲阜市口腔医院:0537-4411178
4、监督电话:0537-4893311
附件1:2023年曲阜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卫生类)岗位汇总表.xlsx
曲阜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
曲阜市公立医院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