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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聊城市第三人民医院公开招聘88名备案制工作人员简章(第二批)

来源:仕图医考      136      发布时间:2021-12-18


根据医院岗位需求和发展需要,按照《关于做好2021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字〔2020〕155号)《关于印发山东省实行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鲁人社发〔2017〕53号)、《关于进一步加强高层次高技能人才引进工作的补充意见》(聊办发〔2019〕14号)等文件要求,现将2021年聊城市第三人民医院第二批公开招聘备案制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坚持专业对口、注重能力和水平的用人方向,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切实选拔适应岗位需求和医院发展的人才。

二、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身体健康,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 应聘人员应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临床经验及技能;

(六)高级岗位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0周岁(1970年12月23日以后出生),急需紧缺岗位放宽年龄至55周岁(1965年12月23日以后出生);初级岗位年龄40周岁以下(1980年12月23日以后出生)。

(七) 2021年应届毕业生和择业期(二年)内未落实过工作单位(以缴纳社会保险为准)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可报考“限应届毕业生”岗位,可以报考限应届毕业生报考岗位。

(八)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在职人员应聘应出具有用人管理权限的部门(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已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应聘人员,应聘前与签约单位解除协议或经签约单位同意,并出具书面证明后,可以应聘。

招聘岗位对工作经历有明确要求的,应聘人员需提供相应的工作经历证明。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作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以2021年12月23日为截止日期。

三、招聘岗位及招聘人数

具体招聘岗位、招聘人数及条件要求见附件1。

四、报名时间和资格审查

(一)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2021年12月23日—12月25日

上午8:30—12:00 下午2:00—5:00

报名地点:聊城市第三人民医院人力资源部

(二)资格审查

根据招聘条件及岗位要求,现场报名时对应聘人员的应聘资格进行现场审查。应聘人员现场审查时需提供下列材料:

1、《报名登记表》(附件2)一份(A4纸打印),其中本人承诺栏由本人亲笔签名并捺印。

2、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A4纸复印正反面),近期1寸同底版免冠照片3张并粘贴于身份证复印件的下方空白处。

3、已取得的所有学历学位证书、执业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4、在职人员应携带具有用人管理权限的部门(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材料。岗位有特殊条件要求的,还应提供相关佐证材料。

硕士岗位的专业要求为二级学科,如“内科学(心血管病方向)”等,而考生的毕业证只写有一级学科名称“内科学”,遇到此种情况,请考生提供由毕业学校开具的证明材料,注明考生所学专业的二级学科名称,并提供学位论文(原件)以及论文封面的复印件1份。

以上提交材料按顺序装订,所提供的证件均需原件和复印件,所有证件需用A4纸复印全部页面,编号、印章等重要内容务必复印清晰。

报考人员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高级专业技术岗位不设开考比例。报名结束后,对报考初级专业技术岗位应聘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招聘2人(含)以上的,按规定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应聘取消招聘岗位的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

五、考试考核

(一)高级专业技术岗位

高级专业技术岗位采取直接考核答辩的方式进行,考核答辩不设淘汰比例,初审合格的全部进入考核答辩范围,考核答辩成绩即为总成绩。

(二)初级专业技术岗位

采用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

1、笔试

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由聊城市第三人民医院统一组织。笔试考试内容为应聘岗位的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笔试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的成绩。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由聊城市第三人民医院根据应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场次在聊城市第三人民医院官网(http://www.lchosp.com)上另行通知。

2、面试

面试由聊城市第三人民医院按面试方案统一组织实施。面试人员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根据招聘岗位和招聘人数由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依次确定。达不到上述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并按规定程序面向社会公布。进入面试范围的应聘人员,因取消资格或自动弃权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方式在聊城市第三人民医院官网(http://www.lchosp.com)上另行通知。

面试结束后,应聘人员的考试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考试总成绩,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面试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岗位,可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进入考察范围。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笔试成绩仍相同的,采取加试的办法确定。

面试人员考试总成绩和考察人员名单,在聊城市第三人民医院官网(http://www.lchosp.com)上公布。

六、考察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成绩,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考察由医院统一组织实施,考察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侧重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医德医风、廉洁行医等方面情况,并写出书面考察意见。

对考察合格人员,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工作由聊城市第三人民医院统一组织实施,具体事宜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对自动放弃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公示聘用

考察、体检及其他资格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聊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官方网站(http://wjw.liaocheng.gov.cn/)和聊城市第三人民医院官网(http://www.lchosp.com)上统一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且符合聘用条件的,按照《山东省实行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进行聘用。公示期间,对拟聘用人员有异议的,可以书面形式署名直接向医院人力资源部反映。公示发现问题经查属实的,取消聘用资格,其空缺的岗位不再递补。

八、其他

(一)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取消考核、体检和考察资格,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等处理。对招聘工作中违纪违规及存在不诚信情形的、对公示后无故放弃聘用资格的应聘人员,将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与诚信档案库。

(二)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

(三)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要保持所留联系电话24小时通讯畅通,并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四)报名岗位资格条件、资格审查以及考察工作的相关事宜,可咨询电话:0635—8381346。

该引进公告由聊城市第三人民医院、聊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解释。

附件1:2021聊城市第三人民医院第二批公开招聘备案制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xlsx

附件2:2021聊城市第三人民医院第二批公开招聘备案制工作人员登记表.docx

附件3:2021聊城市第三人民医院第二批公开招聘备案制工作人员报名简表.xls



聊城市第三人民医院

2021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