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2年沂南县部分事业单位医疗卫生岗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的相关要求,按照“报名结束后,除急需紧缺岗位、公立医院、乡镇(街道)事业单位外,对最终确定的应聘人数达不到计划招聘人数3倍的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及以上的,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和“急需紧缺岗位、公立医院、乡镇(街道)事业单位最终确定的报名人数达不到计划招聘人数3倍的招聘岗位,达到或超过计划招聘人数的,经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研究同意,可不再取消或核减招聘计划”的规定,经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研究同意,对紧缺急需岗位、公立医院、乡镇(街道)事业单位部分招聘岗位计划不再取消核减(附件1),对其他未达到规定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进行取消核减(附件2)。
特此公告。
附件:
1、2022年沂南县部分事业单位医疗卫生岗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不再取消核减招聘计划情况表
2、2022年沂南县部分事业单位医疗卫生岗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取消核减招聘计划情况表
沂南县卫生健康局
2022年5月16日
附件1:
2022年沂南县部分事业单位医疗卫生岗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不再取消核减招聘计划情况表
附件2:
2022年沂南县部分事业单位医疗卫生岗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取消核减招聘计划情况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