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2021年日照市东港区卫健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的有关规定,根据岗位招聘计划和笔试成绩,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50分。现将进入面试范围人员名单和资格审查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资格审查对象
资格审查的对象为各招聘岗位进入面试范围的人员(见附件)。
二、资格审查时间和地点
(一)审查时间:
2021年7月20日-7月21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应聘人员认真阅读后务于7月16、19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报考镇街道卫生院拨打电话0633-8829157,报考市中心医院拨打电话0633-7963931进行信息确认。
(二)审查地点:
镇街道卫生院岗位:东港区卫健局人事科403房间(昭阳路2-8号)
市中心医院岗位:日照市中心医院人力资源部(日照市望海路66号1号门诊楼五楼)
三、资格审查需提供材料
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须本人到场(不得委托他人)按招聘岗位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向招聘单位提交1寸近期同底版彩色免冠照片3张(须与网上报名的照片同一底版)和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由招聘单位留存)。需提供的相关材料有:
1.《2021年日照市东港区卫健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和《东港区卫健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
2.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聘的,提交身份证、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其他人员应聘的,提交身份证、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以专升本考试取得的本科学历报考的,须同时提供专科阶段所学专业毕业证或相关证明;以研究生学历报考的,须提供本科阶段所学专业毕业证或相关证明)、学信网打印版“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须在2021年6月16日之前取得);
3.应聘有执业(从业)资格、取得规培证或完成规培证明要求岗位的,需提供相关证书或合格证明;
4.应聘具有专业方向要求岗位的人员,还需提供专业研究方向证明。专业研究方向证明,应由高校教务部门或研究生处(院)出具;国家统招全日制应届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标明专业研究方向的,可作为专业研究方向证明;
5.在职人员(含已签订就业协议的人员)应聘的,还须提供具有用人管理权限部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定向委培毕业生应聘的,还需提供定向委培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6.留学回国人员和在港澳台取得学历学位的人员应聘的,还需出具国家教育部门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材料;
7.招聘岗位对工作经历有明确要求的,还需提供工作经历证明材料,包括劳动合同或者聘用合同、社保缴费证明等。在不同单位从事相关工作的,应分段提供。专业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以2021年6月16日为截止日期。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作为工作经历。
8.对凡符合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的2021年应届高校毕业生以及2019、2020届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暂未取得招聘岗位要求的护士执业资格证书的,提交《容缺报名个人承诺书》
9.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
取得面试资格的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向招聘单位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放弃。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因放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在笔试合格分数线内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计划;达不到招聘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资格审查过程中考生需要补充材料的,要求在资格审查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提交所缺材料,无法按时提交的,视作放弃面试资格。
经审查不符合应聘条件或逾期未提交相关材料的,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核准,取消面试资格。因放弃或取消面试资格形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时间截止至2021年7月28日。
四、其他要求
(一)根据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东省财政厅《关于重新明确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录用考试报名考务费标准问题的通知》(鲁发改成本〔2018〕1427号)核定的标准,通过面试资格审查人员缴纳面试考务费70元。
(二)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对于有弄虚作假或徇私舞弊行为的人员,一经查出,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请应聘人员做好自身健康管理,佩戴口罩,进入审核点时须接受体温测量、出示山东省电子健康通行码、准考证和身份证,听从审核点工作人员指挥,保持“一米线”,排队有序进入。健康码非绿码的应聘人员,不进行现场资格审查,需提前与招聘单位电话联系。
(四)请各位考生务必保持报名时提供的联系电话联络畅通,并及时关注东港区政府网站、东港卫生健康微信公众号、日照市中心医院官方微信平台,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附件:2021年日照市东港区卫健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东港区卫生健康局
2021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