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东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2015年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结合工作需要,我委所属泰山医学院附属医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19名,其中高级岗位5人,中级岗位14人。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身体健康;
4、应聘中级岗位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69年12月23日以后出生);应聘高级岗位年龄在50周岁以下(1964年12月23日以后出生)。
(二)岗位条件
岗位具体条件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
(三)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且不得报考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www.sdhrss.gov.cn)和泰山医学院附属医院网站面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
报名方式: 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自信息发布之日起10日内。
报名地点:泰山医学院附属医院门诊楼七楼人事科(泰安市泰山大街706号)
报名材料包括:国家承认的学历和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在职人员应聘的,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对出具同意应聘介绍信确有困难的在职人员可在体检和考察时提供。应届毕业生应聘的须能按时毕业;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2张。应聘人员严格按照岗位条件要求,如实填写《泰山医学院附属医院2015年应聘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同时提交个人详细简历、科研成果及获奖证书(影印件)。
2、资格审查: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需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取消其资格。
(三)考试
根据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经批准,面向博士和高级岗位人员的招聘,采取简化程序直接面试的方式组织。中级岗位人员招聘的采取考试和面试方式进行。
1、笔试
笔试主要内容根据专业和岗位特点确定,主要测试应聘人员招聘岗位所需要的专业知识。笔试总分为100分,设定笔试合格分数线60分。笔试结束后及时公布笔试成绩及面试人选名单。
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根据岗位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选;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简化程序的按实有报名合格人数确定。
2、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测试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心理素质、专业理论知识等。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总分为100分,对面试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岗位和简化程序的岗位,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60分。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考察体检范围。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同一招聘计划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简化程序直接面试的,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察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的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不高于1:1.5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组织考察。对考察合格人员,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医院成立考察体检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体检工作。对因考察体检不合格或放弃考察体检资格造成的空缺,可从其他进入同一岗位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考察采取座谈、科室试用、查阅档案等形式,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
体检在省级医院进行,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五)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统一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待遇
享受国家和省规定的相应工资福利和单位规定的有关福利待遇。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 常老师
联系电话:0538-6236412
七、其他
未尽事宜,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15年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的相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