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等有关规定,为切实解决医疗卫生人才短缺的问题,优化专业技术人才队伍结构,经研究决定,昌邑市卫生健康局所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47名(具体招聘岗位见附件)。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三)身体健康、符合招聘岗位聘用体检标准;
(四)应聘人员年龄应在40周岁及以下(1980年8月10 日以后出生);
(五)应聘人员的学历证书均须于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
国(境)外留学人员取得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授权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位、学历认证报告后,可应聘有相应层次学历要求的岗位。
(六)所有报考人员必须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及其他条件:具体招聘要求见《2021年昌邑市卫健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应聘医疗类岗位人员,如已完成医师执业注册,执业范围须与应聘岗位相适应;学历要求为大学本科及以上的岗位,如报考人员学历属于专升本,则要求专、本阶段所学专业相同。
(七)部分岗位专项用于招聘“应届高校毕业生和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应届高校毕业生”是指在国内普通高等学校或承担研究生教育科学研究机构中,由国家统一招生且就读期间个人档案、组织关系保管在就读院校(或科研机构),并于当年毕业的学生;“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是指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的择业期(2019年-2020年毕业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在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与国(境)内高校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回国人员(含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可以报考限2021年应届毕业生(含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的岗位。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1)昌邑市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和控制总量人员;(2)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应聘,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3)现役军人;(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5)在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且不得报考的人员;(6) 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7)法律法规等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二、招聘办法及程序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资格初审、笔试、现场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1.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2021年 8月 10日 9:00-- 8 月12日17:00
查询时间:2021年 8月 10日11:00-- 8月13 日11:00
应聘人员登录昌邑市人民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市卫健局专栏(以下简称“昌邑市卫健局网站”网址:http://www.changyi.gov.cn/CYSXXGK/SWJJ/)点击“法定主动公开内容”下的“工作信息”栏,点击本次公开招聘报名系统相应链接,根据页面提示进行报名。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数码照片(分辨率为160像素(高)×120像素(宽),文件大小不超过20KB,文件类型为JPG,照片务必清晰)。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件必须一致。如因报名信息填写不完整或有不实之处,出现所有后果由本人承担。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在资格待审核期内可修改报名信息。报名资格初审通过,报名信息不能更改。未通过初审的人员,可在报名时间内改报其他岗位。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对报名人数(以实际缴费人数为准)达不到计划聘用人数规定比例3:1的招聘岗位,计划聘用1人的,取消聘用计划;计划聘用2人及以上的,按比例相应核减聘用计划。被取消招聘岗位的应聘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改报只进行一次。
2. 网上初审
初审时间:2021年 8月 10日11:00--8月13日11:00
昌邑市卫健局成立事业单位招聘审核工作小组,负责资格初审及现场审核工作。网上初审时,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资格审查,并及时公布初审结果。报名资格初审通过,报名信息不能更改。对未通过初审的人员,要说明理由;对提交材料不全的,应注明缺失内容,并退回应聘人员补充。报考者应随时关注初审结果,以便及时补充修改相关信息;因个人原因,未及时修改信息导致错过报名时间,后果由报考者自负。
3. 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21年 8月 10日11:00-- 8月 13日16:00
根据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东省财政厅《关于重新明确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录用考试报名考务费标准问题的通知》(鲁发改成本〔2018〕1427号)核定的标准,笔试考务费的收取标准为每人40元。应聘人员在查询截止时间前登录昌邑市卫生健康局网站,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缴费,逾期未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作放弃。
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的应聘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在招聘单位审核通过后,于2021年8月10日11:00-- 8月13日16:00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和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昌邑市卫生健康局(14楼)组织人事科办理减免考务费审核确认手续。审核成功后,考生确认完成。逾期者视为自动放弃。
减免考务费的证明材料包括: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应聘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应聘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或者出具由省人社厅、省教育厅核发的《山东省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卡》。
4.打印准考证
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具体时间另行通知)登录昌邑市卫健局网站“网上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和《昌邑市卫健局所属事业单位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内含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供参加面试前现场资格审查时使用)。
三、考试内容和方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应试人员凭身份证及准考证参加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笔试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的成绩。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由事业单位主管部门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
1.笔试时间、地点和要求。在昌邑市卫健局网站另行通知,具体以下载打印的《准考证》为准。
2.笔试内容。笔试根据专业不同分医疗、检验、中医、护理4大类。报考人员统一参加专业科目考试(满分为100分),答题时间为90分钟。
考生笔试成绩、进入面试范围人员名单及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在昌邑市卫健局网站另行公布,请考生注意查询。
(二)现场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在此期间如发现不符合条件人员,随时取消考试资格。除报名时网上资格初审以外,进入面试范围的应聘人员,须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如发生现场资格审查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的情况,以现场资格审查结果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
进入面试范围人员名单及资格审查的时间、地点等相关信息将在昌邑市卫健局网站发布,请考生及时关注。
进入现场资格审查范围的应聘人员,需提交如下材料:
1.笔试准考证2份,《昌邑市卫健局所属事业单位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1份(应聘人员在准考证打印时间期限内,自行打印以上材料)。
2.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学信网认证、学位网认证各一份。
岗位条件中要求具备相应资格证的,还需要提供相应资格证的原件以及复印件。
3.在职人员应聘的,还需提交有用人权限的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或解除人事(劳动)关系证明,对出具同意应聘介绍信或解除人事(劳动)关系证明确有困难的,经招聘单位同意,最晚可在面试成绩公布后第三个工作日的17:00前提交,逾期视为弃权。
进入现场资格审查范围的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相关材料,并缴纳面试考务费70元,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拟享受减免面试考务费的应聘人员,须携带相关证明材料(所需材料与减免笔试考务费的要求相同)办理减免手续。委托他人办理的,被委托人要出具委托书、个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三)面试
面试由昌邑市卫健局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采用百分制计分。面试人选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根据招聘岗位和招聘人数由高分到低分按比例依次确定,并按规定程序面向社会公布。相同岗位招聘计划在10人以下的,面试人选按1:3比例;10人(含)以上的,按1:2的比例(其中招聘计划为10-13人的,进入面试人员统一确定为28人)。最后一名如有数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参加面试人选。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达不到招聘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面试成绩由考官当场评判,成绩在本场面试结束后向应聘人员宣布。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考察、体检范围。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考生总成绩、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名单及体检具体时间、地点等事宜,在昌邑市卫健局网站另行公布,请考生注意查询。
四、考察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选。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考察可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再次审核。
对放弃体检、考察或体检、考察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同一岗位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具体时间等有关事宜在昌邑市卫健局网站发布,请考生及时关注。
五、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将在昌邑市卫健局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
公示期间有异议的,招聘主管部门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作出结论,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确定聘用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受聘人员最低服务期限5年(含试用期)。
六、其他事项
1、为保证考生身体健康,根据新冠肺炎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规定,考生参加笔试、现场资格审查、面试,应当主动出示山东省电子健康通行码(绿码)、考试人员健康管理信息表(附件3),并按要求主动接受体温测量。
2、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应仔细阅读本招聘公告及附件,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保持通讯畅通有效,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要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文件和本招聘公告规定执行,如发现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处理。
3、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单位及公开招聘主管机关无关。
4、整个招聘工作由昌邑市卫健局负责组织实施。招聘工作实行公开化、透明化,考试结果及时对外公布,接受社会监督。本《公告》由昌邑市卫健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36-5590078(请在工作日工作时间内拨打)
附件2:考试疫情防控注意事项
附件3:考试人员健康管理信息表
昌邑市卫生健康局
2021年 7月 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