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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淄博张店区中医院招聘31人简章(合同制)

来源:仕图医考      193      发布时间:2021-03-29


淄博市张店区中医院是集医疗、教学、科研、预防、康复、保健于一体的二级甲等综合性公立中医医院,根据业务发展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若干名合同制员工。现将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与条件

(一)招聘对象和岗位

招聘岗位及条件详见附件。

(二)基本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2.热爱应聘岗位工作,具有良好的敬业精神。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此次招聘对象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6年1月1日至2003年12月31日期间出生)。

5.户籍不限。

6.具备应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附件中有其他条件的,以附件明确的条件为准)。

7.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2)因犯罪受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包含正在接受处分审查或涉嫌犯罪接受调查的),参加非法组织的人员;

(3)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4)其他不宜招聘的情形。

二、报名及审核

(一)报名办法

1.报名时间和方式

报名时间:2021年3月30日—4月2日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报名地点:淄博市张店区中医院党政办

2.报名材料

(1)《2021年淄博市张店区中医院合同制编外人员招聘报名表》。

(2)应聘岗位要求有专业技术资格、执业资格的,需提供专业技术资格、执业资格证书等证明材料。

(3)学历(位)证书。

(4)身份证。

(5)应届毕业生提供实习证明。

(6)其他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证明材料等。

3.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应按照要求如实填写《2021年淄博市张店区中医院合同制编外人员招聘报名表》,并有近期一寸免冠彩照。我院对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2)应聘人员应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

(3)本次公开招聘不设开考比例,通过资格审核的应聘人员,应按照我院通知的时间和地点按时参加考核,否则作弃考处理。

(二)资格审核

1.我院负责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核。应聘人员须经资格审核合格后方可参加考试。

2.资格审核过程中,如有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或行业资格准入条件的,取消其报名资格。考试结束后,如发现应聘人员弄虚作假的,其考试成绩视为无效。

三、考核方式

1.本次招聘采用笔试+面试方式考核。

2.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能力,包括测评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分析能力、应变能力、语言表达及仪表举止等方面要素。笔试以专业知识为主。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满分均为100分。

3.应聘人员笔试成绩以60分为合格线,成绩合格者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4.笔试成绩按60%,面试成绩按40%计入考核总成绩。考核总成绩合格线为60分。

5.考核成绩当场公布。如考核成绩相同人数超过招聘岗位数的,将组织同分人员加试笔试,并按加试成绩确定最终成绩。

6.考核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及考察

1.考核成绩合格的应聘人员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名单,并按照有关规定组织体检和考察。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在指定医院进行,费用由考生自理。

2.在考核、体检、考察过程中,因不合格、放弃或其他原因出现空缺的,应聘人员按考核成绩排名从高到低顺延确定递补情况(成绩不合格的不得递补)。

五、录用

经考察、体检合格,公示无异议录用,拟聘用人员入职后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三个月,考核合格后,根据医院规定兑现相关待遇,不合格者将予以解聘。

本公告由淄博市张店区中医院党政办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533-2176092、0533-2183700

附件:招聘岗位情况一览表

          2021年合同制编外人员招聘报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