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解决县直部分医疗机构专业技术人员短缺问题,经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决定从乡镇卫生院、乡镇计生服务中心专业技术人员中为县直部分医疗机构选调46名专业技术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选调人数
选调专业技术人员46名(具体岗位详见附表)。
二、选调范围及条件
(一)选调范围
乡镇卫生院(不含院长)、乡镇计生服务中心相关专业正式工作人员。
(二)基本条件
1.政治素质良好,品行端正,勤奋敬业,工作能力强;
2.遵纪守法,身体健康;
3.2012年12月底以前参加工作;
4.报考临床医技类岗位的,年龄须在45周岁以下;报考护理助产类岗位的,年龄须在35周岁以下,取得中级职称的,年龄放宽到40周岁以下。
(三)专业条件
1.临床医技类:临床医学、公卫、妇幼、口腔、中医学、中西医、针灸、骨伤、康复、美容、检验、影像、药学等专业须取得国家承认的医学类大专以上学历。
2.护理助产类:护理、助产专业,须取得执业护士资格并在卫计部门注册,且获得国家承认的护理或助产专业大专以上学历。
三、选调程序
公开选调严格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组织考察、选调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时间、地点
1.报名时间:2016年8月1日—8月5日。
2.报名地点:各乡镇卫生院办公室现场报名,乡镇计生服务中心符合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在本乡镇卫生院报名。
(二)报名办法
1.按岗位分专业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2.报名时携带二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3张,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或户籍证明)、毕业证、执业资格证等,提供原件审核,交复印件1份备案;
3.报名人员须手工填写《2016年县直医疗机构公开选调有专业技术人员报名登记表》一份,报名岗位一经确定,不得更改;
4.公卫(公共管理)、妇幼、口腔等专业人员仅限报考临床岗位;中西医、针灸、中医骨伤、康复、美容等专业人员仅限报考中医岗位;其它专业人员严格按照岗位专业需求报名。
(三)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由各卫生院对报名人员资格进行初审,汇总后报县卫计局、人社局进行资格复审。
(四)考试
1.笔试: 采取闭卷方式进行。
2.笔试时间:拟定于8月下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3.笔试内容:
(1)临床医技类专业人员笔试内容以临床及相关专业基础知识为主。
(2)护理助产类专业人员笔试内容以护理基础知识为主。
(五)组织考察
依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岗位需求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
(六)确定拟选调人员
考察结束后,根据考察情况,提出初步选调人选,经领导小组讨论后,提交县政府常务会议讨论决定后公示。选调人员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办理正式调动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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庄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庄浪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6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