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泰山疗养院(山东省泰山医院)是预防、医疗、保健、疗养、康复、养老并重的省直医疗机构,是泰安市城区及郊区职工、居民医疗保险和新农合定点医院。医院占地面积160亩,医院编制床位558张,医疗建筑面积近10万平方米,现有职工560人,其中高级专业技术人员60余人,中级专业技术人员160余人,医学博士、硕士30余人。开设有神经内科(卒中单元)、心血管内科、消化、呼吸、泌尿、内分泌、中医、肿瘤、皮肤等内科专业和康复中心、疗养接待服务中心、健康管理中心、ICU重症监护中心、眩晕诊疗中心及普外科、微创外科等专业科室,拥有美国GE-HDi型1.5T超导型磁共振、PENTAX共聚焦激光显微内镜、德国产西门子螺旋CT、美国产V7多维彩色超声诊断系统、东芝智能高档彩超Aplio 500、柯达CR、数字胃肠、日本产Olympus-260型电子胃肠镜、OMOM胶囊消化道内镜系统、日立全自动生化分析仪、意大利全自动生化分析仪、德国产菲森尤斯血液透析机等一系列原装进口先进医疗设备。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2017年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发〔2016〕46号)要求,结合工作需要,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级、中级、初级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共计27名。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身体健康;
4、应聘初级岗位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6年6月28日以后出生),中级岗位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1年6月28日以后出生),应聘高级岗位年龄在50周岁以下(1966年6月28日以后出生);
5、应聘的应届毕业生需能按时(2017年7月15日前)毕业并取得相应毕业证和学位证。
(二)岗位条件
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www.sdhrss.gov.cn)和山东省泰山疗养院网站面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
报名方式为现场报名。
初级岗位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中高级岗位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
报名地点为我单位办公楼人力资源部。
报名材料包括:
(1)1寸近期同底版正面免冠彩色照片2张。
(2)《山东省泰山疗养院2017年招聘报名登记表》(附件2)。
(3)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初中或高中往后各学习阶段)、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
(4)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有执业范围要求的岗位提供相应执业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5)在职人员应聘的,须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对出具同意应聘介绍信确有困难的在职人员,提前经我院同意,可在体检之前提交。
(6)应届毕业生应聘的,须提交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原件、复印件。
(7)《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中各岗位的其他条件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报名结束后,对应聘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招聘2人(含)以上的,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人数。
2、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需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取消资格。
(三)考试
据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经批准,面向高级岗位人员的招聘,采取简化程序直接面试的方式组织,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其余岗位的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1.笔试
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需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与报名时一致)参加笔试。笔试根据专业不同分为耳鼻喉、药学、眼科、超声、影像、检验、护理、内分泌、中西医结合、老年病学、消化内科、重症医学。考试内容主要为相应岗位专业基础知识,笔试设定合格线55分。
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根据招聘计划和招聘岗位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并发放面试通知单,告知面试注意事项和面试时间地点。
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该岗位;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参加面试人员。
2.面试
面试采取分岗位专业答辩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专业水平、综合分析等方面的素质和能力。面试总分为100分。对面试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和简化程序的岗位,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60分。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同一招聘计划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如若笔试成绩相同则现场面试加试。
(四)考察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的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人数1:1.2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单位成立考察体检小组,具体负责考察体检工作。考察内容为通过考试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医院对考察合格人员,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应聘人员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更换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对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者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网站统一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待遇
享受国家和省规定的相应工资福利和该单位规定的有关福利待遇。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0538-6232013
联系地址:山东省泰安市泰山区天外村街3号省泰山疗养院办公楼111房间人力资源部
七、其他
未尽事宜,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17年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发〔2016〕46号)文件执行。
附件:
山东省泰山疗养院
2017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