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的范围和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应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6、高中起点的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
二、招聘岗位和计划
专 业 |
名额 |
学 历 |
备 注 |
护理学 |
15 |
高中起点的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 |
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7年1月1后出生);有护士证或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单(应届毕业生除外) |
助产 |
2 |
高中起点的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 |
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7年1月1后出生);有护士证或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单(应届毕业生除外) |
医学影像技术 |
2 |
高中起点的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 |
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7年1月1后出生) |
康复治疗学 、康复治疗技术、针灸推拿学 |
3 |
高中起点的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 |
男,35周岁以下,在二级及以上医院工作满一年以上的优先录用(有所在工作单位人事科出具的工作证明) |
康复治疗学 、康复治疗技术、针灸推拿学 |
2 |
高中起点的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 |
女,35周岁以下,在二级及以上医院工作满一年以上的优先录用(有所在工作单位人事科出具的工作证明) |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
报名时间:2017年7月 3日—— 7月4日
上午:7:30—11:30 下午:14:30—18:00
报名地点:沂水县人民医院 政工科 (行政办公楼七楼)
应聘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医院政工科报名,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应聘信息资料。
1、往届毕业生:(1)高中毕业证(2)专科或本科毕业证(3)身份证(4)执业证;以上四证原件及复印件(A4纸张)(5)近期1寸彩照3张。
2、应届毕业生:(1)高中毕业证(2)专科或本科毕业证或毕业生就业推荐表(3)身份证;以上三证原件及复印件(A4纸张)(4)近期1寸彩照3张。
(二)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对不符合应聘条件者,一经发现并查实,取消应聘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出现的岗位空缺,在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含),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三)准考证领取
准考证领取时间: 2017年7月6日 (在政工科领取)
四、考试内容和方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笔试时间:2017年7月 7日 8:30—10:00
面试时间:2017年7月 7 日 14:30—18:00
笔试地点: 见准考证
面试地点:沂水县人民医院 外科综合楼一楼会议室
(一)笔试(占总成绩60%)
笔试内容主要为岗位要求的相关专业知识。
笔试成绩公布后,医院根据笔试成绩确定合格分数线。面试人员从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根据招聘计划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数按1:2比例确定,对最终确定的报名人数达不到计划招聘人数2倍的岗位,按1:2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
(二)面试(占总成绩40%)
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按下列方法百分制计算:按照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计算。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考试总成绩排名,按1:1的比例依次等额确定体检考察人选。拟确定为体检考察人选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如同一个招聘岗位出现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体检考察人选;笔试、面试成绩都相同的,通过加试的办法确定体检考察人选。
五、体检和考察
体检考察人选确定后,由医院根据有关规定进行体检、考察。
六、签订聘用合同
招聘单位根据考试考核、体检、考察结果,按有关程序确定拟聘用人员。受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七、工资待遇
经医院录用的工作人员,月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医院为其缴纳养老金、医保金、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并根据医院规定享受所在科室绩效工资。工作满一年后,医院每年根据个人工作情况和考核情况增加考核工资。
八、其他
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要保持所留联系电话24小时通讯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本简章由沂水县人民医院负责解释。
监督电话: 沂水县卫计局 2268171
咨询电话: 沂水县人民医院 2268153
沂水县人民医院
2017年7月3日